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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记者 刘奕湛)记者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将聚焦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链条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依法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积极参与“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依法追诉前端非法收集、提供、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后端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直播打赏进行“洗钱”等犯罪。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始终保持对网络贩卖枪爆、网络贩毒、网络淫秽色情、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的严打态势。按照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套路贷”、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等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组织。
意见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突出惩治成年人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犯罪活动。持续惩治利用平台隔空猥亵未成年人、搭建运营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利用即时通信工具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物品等犯罪活动。对涉嫌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及时教育感化挽救;对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时开展综合救助保护。
此外,意见还要求,要积极参与网络立法制定修订工作,配合立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制定修订网络安全法、网络犯罪防治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供司法实践样本,提出立法意见建议。同时,要加快制定修订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符合打击治理网络犯罪规律特点的追诉标准、证据调取规范、证据审查要求和证明规则、涉案资产处置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