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市医保局《关于开展2023年医保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在集中宣传月期间曝光7起典型案件,涉及留存参保人社保卡、摆放过期药品、串换项目名称收取医保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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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未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或药品加价政策
经查,2022年8月,大通县吴海宁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未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或药品加价政策,存在加价收取费用的违规行为。根据《西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版)》规定,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100元,并处以3万元违约金。
【案例二】串换项目名称收取医保费用
经查,2022年10月,城中区朵开业口腔诊所存在串换项目名称收取医保费用、就诊记录不健全等违规行为。根据《西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版)》规定,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服务资格,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00元,并处以8万元违约金。
【案例三】未按规定建立门诊登记,发生多录入项目名称收取医保费用,以购药的形式突击开药,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刷卡结算
经查,2022年12月,城北区路克珠中西医诊所存在未按规定建立门诊登记;发生多录、串换项目名称收取医保费用;不因病施治,以购药的形式突击开药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刷卡结算的行为。根据《西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版)》规定,予以扣除年度积分15分,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82993.57元,并处以3万元违约金。
【案例四】医院工作人员不熟悉医保政策
经查,今年3月,城西区古城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医院结算窗口工作人员不熟悉医保政策,不清楚城乡居民门诊费用可以进行医保刷卡结算。根据《西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版)》规定,在月度结算时予以扣除1000元处理。
【案例五】执业药师不在岗、留存参保人社保卡、串换项目名称收取医保费用
经查,2022年12月,青海宏倩大药房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留存参保人社保卡,将保健品等串换为药品收取医保费用,购销存台账不符等违规行为。根据《西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版)》规定,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 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服务资格,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088元,并处以8万元违约金。
【案例六】串换项目名称收取医保费用
经查,今年2月,西宁市湟中区多巴国颐康大药房存在串换项目名称收取医保费用的违规行为。根据《西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版)规定,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服务资格,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58元,并处以5万元违约金,2022年度10%保证金不予返还。
【案例七】摆放食品、过期药品、药师不在岗
经查,2022年4月,湟源县佳农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湟源康复大药房存在摆放食品、过期药品、药师不在岗等违规行为。根据《西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版)》规定,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服务资格,2022年度内10%保证金不予返还。
本报记者: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