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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6月16日丨申华控股(600653)(600653.SH)公布,2023年6月16日,公司收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集团”)出具的《补充告知函》,就2023年6月14日沈阳汽车有限公司(简称“沈阳汽车”)与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管理人共同签署的《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投资协议》(简称“《重整投资协议》”)补充告知。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直接及通过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华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46,365,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鉴于《重整计划(草案)》尚须经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方可生效,因此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将发生变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重整计划通过相关程序,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华晨集团、辽宁正国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