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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补贴条件
第一季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为我市企业输送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缴费3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
每输送50名员工给予引工一次性补贴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所需材料
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单位)申请表、中介机构引工补贴花名册。
申领方式
2023年7月31日前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提出补贴申请。